画室与其学员签订的协约,我认为其虚假宣传,想违约
更新时间:2009-10-08 21:11:2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艺术类学生,今年于5月份在长春某画室与管理者签订合约。
我作为乙方支付管理者甲方一万五千元人民币,而甲方保证我可以考上美院类大学,如果考不上,便退还学费或免费复读一年。
而实际中却发现甲方的师资力量不像宣传单上说的强大,而照这样下去,我很有可能考不上,而这时甲方以前以【A画室】的名义签约,而现在却改成了【B画室】,我觉得他好像想钻空子,我现在不想在这里学了,但协约上写【因自身原因而不在本画室学习的人,一概不给退款】,我不想复读浪费一年了,所以我想知道这个协约还是否有效,另外,他是否还涉嫌虚假宣传。
他宣传说请了好几位中央美院的老师,央美的状元,吉林艺术学院的教授,都没来,而宿舍条件也完全不同。我有种被骗的感觉。
请律师帮一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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