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竞业限制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8-12-17 05:52:1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大学生,暑假期间加入了一家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其实是普通的家教公司,由他们提供教室和生源,我们在哪里教课,他们付给我们工资。合同一年的,合同上有两条:1、乙方(我)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同时在与本公司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工作。若有违反,罚款5000~20000元,且甲方(公司)保留民事诉讼权利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两年以内,不得建立与本公司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组织。若有违反,罚款20000~50000元,甲方保留民事诉讼权利。
除此之外与经济有关的只有工资制度: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课时制工资,工资按月发放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寒暑假例外),具体工资制度见附表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和企业经营状况,将对乙方的车旅费予以适当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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