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有关买卖房的信息?
更新时间:2008-12-16 15:09:5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今年的十月份我在中介的帮助下,买了一套二手的房子,价格是268000元,是套三的,90平方左右的,首付交了85000元,其余要贷款,我们定在11月的30号将全部房款交清,房东交钥匙。我由于单位工作的调动将我调到岚山去工作,我在11月20号左右正式接到单位的通知去岚山,那只好和中介说,让把房子给退了,我是1123号正式提出不要房子了,距最后期限还有一周左右。 们当初中介给我们做的合同,合同上面如果买方不买了,要承担10%的违约金,逾期(11月30号)每天要追加千分之五的滞期费,一个月卖方自动解除合同。 们和房东说明了,为何不要房子的原因,房东也表示房子卖了之后将钱给我们,可是现在她不卖了。我们本想房东卖了之后再要,可房东好像将房子卖给自己的弟弟,她的弟弟当兵,说是今年她弟弟的退伍金发了再给我们。
我们现在想通过律师咨询一下:房东让我们等,我们是否也要给她一个期限,也用违约金的形式,或者是如果房东不给的话,我们要是通过法律,应该怎么来维护我们利益呢?再就是违约金的问题是否就要按照合同的来执行呢?
谢谢各位律师给出明确的答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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