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事故
更新时间:2009-10-08 15:51:2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装修木工,2009年7月16日我在杭州市新华路干活,晚上加班至凌晨2点才下班,下班刚离开工地不到50米,由于超时间的加班导致人过度疲劳,不小心摔了一交,结果导致我的左手一处骨折一处脱臼,当时公司出了9000块钱的医疗费,事后12天公司要求我上班,我带伤工作了2个半月。昨天也就是10月3号,公司向我提出要我自己承担一半医疗费,还说这是我自己造成的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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