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等待交费,被后来车追尾发生连串追尾,被认定需承担30%的次要责任。
更新时间:2009-10-03 18:35: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当我所驾驶的货车正在收费站停车等待交费时,后方一货车以很快的速度撞上我车尾部,致使我车又撞上前方一客车,后方货车上的两名司机当场死亡,初步判断是由于后面司机打瞌睡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在交警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我方需承担30%的次要责任,法院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判我方赔偿近五六万元,而我认为我是按照正常的交费步骤在收费站等待交费,后面货车撞上我车尾部,致使我车又撞上前方客车,我车前后都有不同程度受损,我认为我方应为受害方,不应承担次要责任。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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