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的公司,已提前辞职了,可不可以不按公司的制度离职!
更新时间:2009-10-01 09:45:12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在惠州博罗的一间药店工作,工作了大半年,都没给我们员工签合同,买社保。只是给了一份公司的制度给我们员工。我们一直都按制度服从。但是我现在已辞职了,已提前了五天了(就是9月25日提前)。可是他们说,说要等经理看到的那天起,才开始批(批是27号)!那就是已拖迟了两三天;而“它们的公司制度是写了必需员工辞职要提前七天,否则除当月工资及全部收入。”但本来我想做完整月(就是9月30号)就不做!可是他们给我批到,要我做到中秋节(10月3号),让我忙完才可以离开。虽然我25号那天辞职,如果做到30号,也不够提前7天,只是提前五天。现在她一定要我做到中秋才给我离开,可是我又不想做到中秋。因为他们公司要押半个月的工资,每个月的15号才发工资,就是10月15号才发9月份的工资,所以有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在公司里。可是我不想因为10月份的三天的工资又等到11月15号回来拿工资。这样好麻烦。麻烦帮帮我给资询一下~!(今天10月1日公司要求我一定要到岗,否则扣我9月份的全部收入,所以还在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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