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诈婚呢要了钱财却不愿结婚。
更新时间:2009-09-29 10:29:43
问题描述:
我在2007年6月经过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朋友,经过一段时间后两人按农村习俗订小婚。当时有给了一些礼金和一些礼物和一个金戒子。后来就到厦门打工了(原来就在这找工的)双方约定在2008年春节大订婚。按对方的要求给了一些礼金和一些礼物和一整套首饰。并办理了结婚证。双方约定在2009年春节按农村习俗办酒席后把女方接回来。但到了2009年春节时对方却不愿办理酒席也不愿到男方家里来,还莫名其妙的起诉到法院要求办理离婚手续,看到对方这样也没办法。我们要求对方归还礼金和金子。然而对方不仅不还还要求我们赔偿。要求我们还要付给他这段时间 在娘家中的生活费。这种要求会合理吗。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如果 说对方不还东西我们就不离这样可以吗。 他们这样算不算诈婚呢。我们难道 就这样的人财两空吗。我们是不是可以反告对方不行使夫妻义务呢。求你们能尽快给予回答我吧
其中难点就是在07年小订婚时就有过短暂的同居。之后双方就未在一起了。这样会影响到要对方归还彩礼吗。一定要尽快回答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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