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广州进福叉车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09年1月1日09。问: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仲裁对象是?
更新时间:2009-09-24 15:44:06
问题描述:
本人与广州进福叉车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09年1月1日~09。12。30),该公司于2009年6月份将我调入广州市白云区骏星实业有限公司门下一个加工部,2009年9月15日,该加工部非法将我辞退。问: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仲裁对象是?
资料补充:
广州市白云区骏星实业有限公司是广州进福叉车有限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是同一法人。
我所工作的加工部所在位置为花都区新华镇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