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而非的购房合同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8-12-14 10:37:01
问题描述:
我父母退休在浙江丽水生活,我在外地工作。本月初父母打电话告诉我丽水有一个老年公寓开盘,销售人员说这是政府项目,买的人很多,市领导也买了好几套了;但由于是慈善项目,不能贷款,现在要交5万元,明年5月再交5万元,入住交清余款。我想总共40多万元,价格与丽水当地的房价也相仿,虽有压力,但为父母养老也是应该的,所以也同意了。售楼部的人马上就盯着我父母,并派面包车拉我父亲到银行取钱、签约。我父母回家清醒后一看合同时,就发现不对了。合同根本不是国家标准的房屋销售合同,买的只是一套房屋的50年的租金,每年一次的老年人旅游、每年一次的免费养身讲座,没有任何此房屋产权的内容。合同可以转让,但只是对租住权的转让。当下,我父母就打电话要求终止合同,并第二天去售楼部。但售楼小姐告诉我父母,合同已效,如果解约、先交的5万元是不还了;并哄说我父母,此楼盘销售的很快,她们可以帮我父母转让。一说两说,我父母是老年人,又被说晕了。但回去又后悔,反反复复,两老已去了几次医院打调针了。我想请教:这合同有效吗?如果是售房,它没有销售许可证;如果是租房,国家规定租期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且楼还没有建造好,没有产权,能先招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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