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世间有真理
更新时间:2008-12-14 10:44:43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一私人企业上班(水泥厂),负责装载水泥上车在9月14日上班时间从车上摔倒,经送大足县人民医院确诊为;腰椎粉粹性骨折。在事故发生三日上报了当地劳动局工伤事故监察大队,并受理。我父亲在医院经过手术两个月后院方通知出院,在一年后在进行康复手术,我们要求厂方对我父亲的事故做劳动能力鉴定,我也翻阅了相关资料,首先需要劳动局出据的‘工伤认定书’,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在60日的时间出据,20日送达相关责任人,可是时间过了这么久,我父亲也到劳动局跑了两次,都无果而归,我们没有’工伤认定书‘也做不了劳动能力鉴定,我猜想他们和企业有着某中利益关系,我也不想请他们吃喝,他们还算人民公仆吗?我本来家里经济情况就不是很宽裕,知道他们胃口大也没那闲钱,我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希望可以等到您的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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