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劳动仲裁,我被“调解”了
更新时间:2009-09-24 21:11:42
问题描述:
小弟上个月突然被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然后让我签了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中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09年8月15日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说“经双方协商同意,赔偿金为5250元”
小弟当时也不懂劳动法,所以就都签了。后来一看劳动法,才知道我被无正当理由辞退,公司应该给我的赔偿金是
2500(月工资)*2.5(工龄2年半补偿2.5个月)*2(无正当理由辞退惩罚加倍)=12500元。
调解员说我签了5250元的那个协议,所以我只能拿到5250元,但是公司连这5250元也没有给我。
各位大哥大姐我还能要回12500元的全额赔偿吗?小弟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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