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09-09-22 19:13:43
问题描述:
2000年12月1日,甲公司以50万元发标对其所属的酒店对外承包,2000年12月20日乙以50万中标,并要求乙进驻酒店,甲、乙在未签订承包合同。乙于2000年12月27日派员进驻,但由于甲与上任承包人(丙)的承包经营合同产生纠纷,丙阻止乙的进驻,后甲、乙达成协议:甲同意先将50万退回,待甲、丙之间的纠纷解决完,甲乙之间依据招、投标书项内容履行合同。2009年,甲丙之间纠纷解决完毕,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此时甲方不同意履行合同。1、乙方要求认定合同成立甲方应继续履行,2、如甲方明确不履行合同,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乙方的损失是否可以这样计算:由评估机构对该酒店的承包租赁费用进行评估,评估后的年承包费减去2000年乙方中标时的承包费,然后乘以承包年限。
以上案例时为真实案例,本人再次请教各位专家,希望大家不吝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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