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的存款我可以分割吗
更新时间:2009-09-24 00:13:36
问题描述:
我与2008年8月底与现在的丈夫同居,2009年1月办理的结婚登记。从2008年的8月一直到2000年的3月,男方都没有把工资卡交给我,期间只交了冬季取暖费和入网费,家庭开资和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孩子)的学习通勤费用全部由我的工资支出。从2009年的4月我强行把工资卡要了过来。但是前几天单位补发了6千多的工资,他骗我说要还帐,不肯交给我。其实他工资卡里就有大约2000的工资,其中800还需要支付给他前妻房款,这样每个月他只交给我1200,他的孩子在通勤上中学,光通勤和托管的费用就达420元,剩余的根本不够他们父子的基本生活费。最近我发现他在藏匿私房钱,我觉得很是失望,这分明是在跟我分心眼。他其实也根本就没借过钱,外收入不交家也就算了,还想办法骗家里的钱。这样他的补发工资也藏匿了,不足的只能由我的工资支付,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在过下去了,我也有孩子,我也要为我的孩子考虑,这样下去我的工资就全部贴补家用了,没有任何剩余,而他的就藏匿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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