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结束痛苦的婚姻生活“之再续
更新时间:2008-03-28 09:32:57
问题描述:
引用:
” 想结束痛苦的婚姻生活
我和他认识时间不长,但是因为意外怀孕,就急急忙忙结婚了
婚后一个月他就去读硕士了,我一人带着身孕边工作还要供他读书
现在孩子9个月了,可是我和他感情越来越淡,我发觉无论我怎么付出我都不是他心中理想的女人(他曾有一个暗恋许久的对象,也是为了她才去读研的)我很痛苦,一个女人能给的都给他了,可是即便这样他对我还是毫无感情。我生孩子,剖腹产,他只在家陪我12天就回学校了。我们只能在寒暑假才能见面,可是他在家待几天就走,理由是得回学校做实验。休产假时我和他母亲一起带孩子,后来他从外地赶来把他母亲送走,理由是老家有事。我一人带孩子一个多月,期间辛苦可想而知,没法去买菜就靠邻居接济。现在有我娘家两人帮忙,我才能来上班。可是我一人工资要养活四人,还得供他读书。我感到压力好大好大,他的家庭没有资助过一分钱。其实穷点倒不怕什么,可怕的是他从未关心过我,他十天半个多月才打一回电话,每次不超过两分钟,我生产时也从未给我买过营养品,来家后短短的几天也是从来不做家务事,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承包。我真的好痛苦,这样的男人我跟他过有什么意思,他心里有其他女人,就算我对他再好也不能留住他的心。我想离婚,可是又不想这么便宜他,我付出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为了他我牺牲了我的前途(本来我是能考上研究生的)、名誉、健康、财产,我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我供他读研究生,可是天底下居然有这样负心的男人!我想请问律师,我能离婚吗?我能向他要赔偿吗?(他现在还在读书,不名一文) “
以上是我的大致婚姻经历,现在我们已经发展到必须离婚的地步
他在信里告诉我从未爱过我,我一气之下写了离婚协议书,有几个问题想问:
1、孩子由我抚养。为免以后纠缠(我发觉这个男人品质有问题),我能否只要孩子这几个月(10个月)的抚养费,以后不要他付钱,但也不能来探视孩子
2、抚养费按男方每月收入30%付,可以探望孩子,但只能在白天,不超过12个小时,且在双方时间允许情况下。
Q1:以上这两个方案哪个可行?
Q2:因为他正在上研究生,我要求的经济补偿他现在付不了怎么办?我能否要求他立刻还我然后再签字办离婚证?孩子出生10个月,他未付过一分钱,没照顾过一天孩子,也没真正关心过我,这给我的精神造成很大伤害,我要求他补偿多少合理?
Q3:他欠我的债我想立刻要还,我不想再和这个男人有任何来往。但他现在没钱,而我又想立刻索要,请问这合不合理?原来打算他毕业后三年还我,但我现在不想跟他再有这么长时间的关系
请律师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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