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合同纠分
更新时间:2009-09-21 11:15:43
问题描述:
我2008年3月15号租了一间房产公司的门面合同期限为6年,2009年3月15号房东来收租,但因该公司欠我姨7万元未还.我要求拿哪7万来抵房租,我姨也同意.但房东不同意.因房东取不到房租就走了,而我就继续经营这门面,但因生意不好,2009年8月关门了,此时又无法联系上房东,我只有把门面关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在2008年8月以后的门面费我需要付给房东吗?谢谢.....还请给个QQ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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