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疑难案例
更新时间:2009-09-20 22:47:42
问题描述:
肇事车辆撞伤受害人头部,肇事者全责。肇事者为受害人垫付了7000元医药费,其已报交强险。现受害人住院2个月,医生说没什么事了,建议出院。但医药费收据在肇事方手中,受害人出不了医院,并且肇事者称一定要受害人打欠条7000元,并且把事故调解协议书签了,并要求受害人找保险公司去要其他费用。肇事方在交警队押了6000元押金,把车提出来了。交警队称受害人需领医院的催款单来才能把押金给受害者。
1医生未提:出院休养证明,但受害人还有头晕呕吐症状。
2肇事方称要去保险公司报销,所以要打欠条,并称除了医药费其它钱我一分也没有。
3医院不同意开催款单。
受害方质疑:受害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还有出院期间的修养的误工费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受害方现在出不了院,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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