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
更新时间:2009-09-20 08:47:06
问题描述:
城管局在执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没有按,《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和抚委发【2005】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而是暗箱操作,自定了一份、《抚顺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人员招考聘用方案》,也正是此方案的出台,严重的侵害了我们这些既有事业编制,又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城管队员的权利。抚委发【2005】2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这次改革分三部进行。首先按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对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社会公益和生产经营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剥离。第二,对保留的行政职能或公益性职能,根据工作量和规定标准,重新核定编制;第三,将以不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生产经营服务职能和人员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实行转企。城管局的方案,没有按抚委发【2005】20号文件来制定。而它的招聘方案,不是在即有事业编制又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81人中进行,而是把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人员归并在一起进行。没有对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职能进行剥离。这严重的违背了抚委发【2005】20号文件精神,这对我们是不公平的,也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上告,打官司,请问律师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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