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谁负责?
更新时间:2009-09-17 22:01:37
问题描述:
(真实案例)09年7月底老叔被朋友叫去乡镇府做室内装修,第一天刮墙面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来,两只脚受伤被送进医院。当天给不严重的一只脚打了石膏,另一只需要一个星期消肿后做手术加入钢板才可以。包工头为老叔付了手术前的部分医药费,手术当天包工头出了2000元的手术费就不愿再拿钱了,其余的是家人为老叔凑够的。再后来的一切费用都是自己出的。
请问:老叔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后期治疗复查费(加入钢板一年后还要做钢板取出手术),误工费(两次手术前后两年不能干重活,也就意味着不可以上班没有经济来源)等这些费用谁来出?出多少?县政府、包工头和老叔是不是都有责任啊?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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