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至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应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更新时间:2009-09-15 16:52:39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为:XX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至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工作人员说无法变更,问其原因,让自己回来看公司法。
经过查阅:公司法第九十二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请各位大侠帮我解释一下这几条的含义,另如我公司的股东必需要变更,应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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