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在9月9日在立案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一般在哪里打官司?
更新时间:2009-09-15 18:22:51
问题描述:
男方跟女方一直在外地开店,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在9月9日在立案起诉离婚,9月12日法院把传票传到女方手里,女方也已经签字。9月14日,男方接到女方所在地法院的电话,叫过去收传票,并说女方于9月8号立案。现在就想问一下,男方该不该去收传票?收和不收代表什么?这种情况一般在哪里打官司?男方想在户口所在地打官司,怎么做好点?男方申请了财产保护,户口所在地法院的人过去盘点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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