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与子女的归属
更新时间:2009-09-15 00:23:49
问题描述:
请教各位老师:你们好,我是风讯,我于05年把户口迁到我老婆所在地,小孩出生后,当地进行拆迁,为我们一家三口配制了每人50平方米的安置房,现小孩2岁,我老婆提出离婚,安置房面积一共是178平方米,其中150平方米是按安置房价格(900元/平方)付钱的.另超出的28平方米是按市场价7600元/平方计算的.因为当时没有钱,我老婆问一亲戚借了20万元垫付的.现我老婆在离婚时提出,我得不到一分钱的房产,孩子也要归她,(安置房还在建设中,要到明年才能交房),请问老师,我拥有哪些权利,建设中的房产(安置房)我是否可以分配到一半的权利.如何处理?(特别是现在安置房还在建设中),小孩我是否有哺养权(我现在的户口迁到她家里了,跟她们家在一个户口本上).谢谢指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