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签署合同违约金部分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吗?
更新时间:2009-09-14 00:14: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现在公司在2007年11月1日,签署了劳动合同,期限3年,现在准备离职,但是现在公司向我提出要交付违约金(按申请离职日期前6个月平均工资乘以合同剩余时间月份)。由于新劳动法规定08年后公司不能收取违约金。现在想咨询一下,是只有08年1月1日起签署的劳动合同不收取违约金了还是都不收取了。对于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