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业主违约不赔款,我该怎么办,急
更新时间:2008-12-10 19:18:40
问题描述:
11月23日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了1万定金,合同写明12月5号之前我的首付款要到帐办理资金监管,但在这之前业主已违约(28号中介约业主在1号办理手续,业主说出差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一直等到5号还未办理,6号我向业主发了催告函催促继续履行合同,在8号都晚上业主电话告知房子不卖了向我们道歉,但业主拒绝赔双倍定金,合同上写明在5号后可以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在过5天买房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在8号我又看了另一处房并签订了合同,在9号办理了资金监管,现在10号了我的前面那个1万都定金还未取回,我还能上诉那个业主吗?合同上说5号以后一天按成交价日万分之20来赔偿我的违约金,10后不履行合同按照成交价百分之20来赔偿我或赔偿我的双倍定金,我要是告他让他赔偿的还有什么条款?我已经买下房子了,可以解除合约了吧,他如果又要卖给我,我可以拒绝买了吗?那个房子的成交价是74万,还有就是我要是告他是不是定金现在不能取回?要是他们知道我又买了房子又返回将房子卖给我,我要是不要是否我的一万定金无法返还?现在是先取回定金在上诉还是直接先上诉不取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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