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算民事还是刑事
更新时间:2008-12-11 00:02:03
问题描述:
我之前供职的公司,现在的法人和股东之间正在找经济纠纷的官司,这个星期四就一审定案了,在星期一我在现在上班的公司里面被以前公司的法人找到并带上车子,(因为我之前是在公司负责行政的公司包括法人的资料我都有经手,所以法人说是我帮股东告他,)总之在车上我也没有到几句话对方就将车开出我现在公司所在地,(开车的司机和车上还有两人都是流氓之类)后来我在车上说要打电话报警被制止,我感觉情况不对就紧急联系打出一朋友的电话告之我被人强制带走请我朋友报警,当时对方一个人就给了我一个耳光并抢走了我的手机,后来我被带到一个不认识的地方的一个小餐厅里面,被人看管,对方一直逼问我股东的住所在哪,我说不知道,就被对方三个人一起殴打,后被对方带到了苏州湖东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才获行动自由(这期中时间从早上9:00~17:10),我回到上海后去过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说因为时间等客观条件都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是给我做了个笔录就让我离开,请问在这件事情上,我应该能够追究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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