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的程序?
更新时间:2009-09-10 07:57:58
问题描述: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因男方户口不在本地,不是自己签的起诉书副本送达书,并且没有到庭也没有答辩。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为不懂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所以也没有提供。以为法院会在调查需要的时候自己去派出所抽取。我们是有点家庭暴力我报个警。警察把他拘留一晚上。第二天放了。那以后他去外地了。我也没办法联系上他。现在半年过去了,男方也联系不上了,如果再起诉的话需要什么程序?提供什么证据?需要公告离婚吗?公告离婚就一定能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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