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08 15:25:21
问题描述:
自2007年四月底至20008年5月初在原单位工作一年,没签合同,没交保险。08年5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处理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同意补签合同,补交保险,同时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补给我3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找单位多次均被拒绝。又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未果。遂告上法院。法庭上,单位不承认我与其得劳动事实,而我当时又没有什么证据。只有原单位一起工作的同事,以及当时劳动监察的处理意见。我去劳动监察调处理意见时,被拒绝了。告知要法院去人才能调出来。我找法官帮忙时,法官说都是当事人自己去调档。两面我都多次找,都没成功。同时,法院告知我没有证据,催促我早些撤诉。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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