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探视权,申请变更抚养权
更新时间:2009-09-05 16:05:2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30岁,08年7月被在机关事业工作的前夫以感情不和(双方均无原则错误)上诉,后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考虑到我父母当时住房拆迁(我与父母同住),5岁的婚生女由他抚养,我每周六至次日探视孩子。每次去他父母处接孩子(孩子由奶奶带),当孩子面我都会受尽刁难,还在孩子面前说我坏话,有时还不让我接。每次送走孩子,孩子都不愿走。08年12月因为我爸生病需要照顾,就一直没去接孩子。今年刚放暑假我打他家电话多次,都无人接听。我想问“按原来约定时间去探视孩子,还有效么?”若被他以我不履行约定拒绝探视,我能申请强制执行吗?考虑到孩子明年要上一年级,我的工作和所在学校更适合孩子成长,父母新住房很宽敞,他又要再婚了,我能不能单方面申请变更抚养权?请帮帮我,我很想孩子。只要能胜诉,我宁愿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谢谢了!
问题补充: 如果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希望能找一个帮我打嬴这场官司的律师!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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