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龄要得回吗?
更新时间:2009-09-05 13:05:40
问题描述:
我所在单位原为一集团下的子公司,我于1999年3月由该单位招工来到此公司,距今已有10个年头,2007年8月该集团将其较大的一部分股份卖给了一家外国企业,股份中包括我所在子公司的全部(但我所在公司名仍保持原名),在2007年8月前我所在公司因为国家政策的漏洞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8月份我所在公司由外企接手后,因为国家政策的落实,企业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合同,此时我所在的公司才与我继签了二年的合同,法人仍为原集团法人代表,此时工龄未算断,今年9月我所在公司又找我签订合同,合同期仍为二年,但法人换成了另一个人(一外国姓名),所在公司名仍照旧,请问我可以让公司补偿到我这多年的工龄工资吗?我还要签这份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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