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如何向生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抚养费
更新时间:2009-09-03 11:42:23
问题描述:
我35岁,因前夫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家庭负巨债,夫妻感情破裂,其间由于有夫之夫宋某(公务员)积极追求,致使我我感情发生变化,遂于前夫离婚一女儿由我抚养,但由于宋某系玩弄感情,致使双方经常发生争吵要分手,我无意中怀孕导致生下一子后(从怀孕起其间的艰辛非常人能想象,后又自己开车去医院产子后开车回家,现孩子8个多月),宋某稍感歉意,基于承诺过给孩子买房子,他给了20万用于买房,但是因此我又背上了21万的债务(房价总41万),再加上我原有房子贷款17万,总共背负37万债务,现因宋某难改其本性又继续玩弄女性,坚决要分手,三个月不来看孩子并玩失踪 ,我要求其来看孩子,在咖啡馆包房争吵时对我施暴,掐,咬等。并且辱骂要求我返还20万,我向其提出可以法庭见承认这个孩子,我承认20万哪怕卖房也可以还给他。请问我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吗?法院支持吗? 鉴于现在我还要抚养女儿所以请律师会有困难,请问我可以自己举证吗?如何举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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