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会计将货款收入入账后不记账,套现后的现金存在她本人及她家人银行卡上。会计能否定职务侵占罪?
更新时间:2009-09-03 11:29:00
问题描述:
我公司会计将货款收入入账后不记账,再用转账支票转到其他公司后套现,套现后的现金存在她本人及她家人银行卡上。案发后,会计辩称是总经理授意她不记账再转账套现,套现的钱她后来取现给了总经理,可会计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她的行为得到总经理授意及套现的钱又给了总经理,而且总经理银行卡上也没有对应的存款记录。请问,会计能否定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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