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09-09-03 15:26:51
问题描述:
我姓“寒”,今年虚岁43岁,26岁春节前和他结婚,28岁3月26日生育一子,当时没办结婚证,但是户口本上我们是夫妻和父、母、子的关系。2002年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有我们两个人的签字,还有一份我和他自愿把商居楼赠与我儿子的赠与书,《赠与后他又拿商居楼贷了款,当时也有我的签字,我是被他骗说给我儿子过户签的字,当时我疏忽没看内容,也没想到是贷款那么回事。因为不是在银行签的字,而是在我们厂子。贷款用的结婚证是假的,贷款到期没还上,可能都被他买纪念币和养女人挥霍掉了,商居楼被银行拍卖。但是,因为拍卖期间我和律师去过拍卖现场,告诉过他们贷款用的结婚证是假的,再有就是原房本在我手里,是他为了贷款把原房本包丢失了,我也和他去过房管所签字,也是以给我儿子过户让我去签字的。后来才知道是补房本。》07年他和别的女人快要生孩子了,我再也忍受不了了,带着儿子从我们厂子回到我们婚后一起建的商局楼和儿子相依为命,过了没两个月,他和那个女人的私生女在二五五医院出生,他们也搬到一起住了,请问:我们有共同建的厂子,财产怎么分?还有共同建的商居楼被骗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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