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再审改判?
更新时间:2009-08-31 21:56:5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2000年一审将被告加油站改为蓊*、并将借款本金28500元、驳回镇政府承担连带责任请求。2001年二审任定镇政府是加油站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只判镇政府承担债务13000元。抗诉确认:1.约定利息应按银行四倍。2.两审法院却定责任人错误。申诉人起诉时没有起诉加油站负责人翁**、法院也没有追加翁**、将翁**强直接为被告并直接列为责任承担人错误。再审认定:约定利息按银行四倍支持。2.认为申诉人起诉时起诉书中所列被告是城关镇加油站.负责人蓊**、抗诉意见与以支持。判决:一、城关镇加油站负责人翁**偿还本金25351.12元并按银行贷款四倍支付利息。2、镇政府偿付本金13000园。三、二审诉讼费由申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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