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没有立合同)并且在本月28号称零辰被偷东西(彩电、象这样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8-31 16:05:39
问题描述:
各位老师您们好:我遇上个无懒、在本年六月中旬、我有一套房子要出租、当时有多个都想租我的房子、但在他再三要求下、我给他看房子(有防盗网、和防盗门锁、房子是在一楼)、他看房子说非常满意并且我们讨论好租金后、我收了他水电费押金并写有水电费押金收条给他、(当时没有立合同)、并把房锁匙给他、他在没有交租金情况下入住至今、我多次摧他交、他拖再拖一直没交租金、并且在本月28号称零辰被偷东西(彩电、冰柜各一台)、他说:当时零辰己报110、110也来查看、并且在本月28号上午到派出所报案并且也立了案、他中午回来后、说要我负责赔偿、我当时查看门、窗完好无损、并说你上午到派出所报案并且也立了案、就由公安部门处理、我没有过失是不用负责的、他就大吵大闹说不在这里住了、我说:好呀、但你要结清二个多月的房租及他所用的水电费、谁知在我离开一会后、他搞失踪了、我打他电话他又不接、我从窗口往里看里面什么都没有、、有些旧衣服、象这样该怎么办?诉讼他又怕他没有贵重东西抵押、说没有钱、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希望各位老师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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