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后返回,抽逃期间股权是否增值?
更新时间:2009-09-01 06:44:48
问题描述:
玉溪百货大楼在2000年改制后,由股东出资成立,其中甲出资占52.4%,由其担任公司董事。其在公司注册成立后的第二天为了偿还其个人借款抽逃其出资,并挪用公司资金32万元。四年中,公司盈利,甲一直获得股利的分配。四年后,股东要求审计,为避免被发现该行为,甲返回其资本,但仍被其他股东发现了,甲被进行了行政处罚。后其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解散公司,要求退回出资。问在四年中甲的股权是否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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