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09-04-06 21:40:09
问题描述:
2004年公司成立时,注册公司时的注册资金里有58万元的房产实物资金,是一套商品房,2008年公司零转让给别人,口头申明注册的房产抽回,由受让人重新以货币资金补足注册的实物资金58万元,受让人至今没有以货币资金补足注册的实物资金58万元,仍然以原注册的房产实物资金注册,这对我来说有没有什么危险,我原注册的58万元的房产实物资金(是一套商品房)会不会在公司发生赔偿是作为赔偿财产赔掉,此房产的户名是我自己,不是公司名。这算不算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法行为,渴望给我答复!!!我都为此快担心死了,催现在的公司,对对方也不理我,依然不对注册资金做变更,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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