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
更新时间:2009-08-31 10:00:57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甲方)承包乙方10亩虾塘,和乙方签了合同协议成交,一个多月后乙方因发病死亡,乙方只有一个5岁独生子,乙方生前所养的虾的虾料是丙方提供的。乙方欠丙方虾料债务,乙方死亡后,丙方把我(甲方)告入法庭,丙方要求我(甲方)以10亩虾塘做为债务抵还,经县级法院申诉被叛决(甲方)以10亩虾塘为丙方所得。有人证与合同协议,签合同时只有三人在场,请问我(甲方)与乙方签合同协议是合法的吗? 如果是合法,为何县级法院叛决10虾塘为丙方所得,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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