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店做美容犯法么?
更新时间:2009-08-28 21:46:03
问题描述:
6月底的时候我在五角场附近的一个美容机构做了所谓的“激光嫩肤”理疗项目(当时这个也是半骗半唬的让我做的,而且说是特价产品所以不给开发票),没有她们说的效果还引发了脸部过敏的症状,找店方调解无果,于是要求开具发票,后来对方态度强硬,无奈只能找到消协解决,后店方给出了张所谓的收据(带店名和公章的)及草拟的协议。后因协议内容完全偏向店方所以没有接受。回家后发现收据的店名为丽鑫化妆品店,连公章也是一样的。再翻查了信用卡的刷卡记录却是悦康美容美发沙龙,店方解释说是POS机坏了借用他方的机器。是不是存在两种可能,一个是他们的确是化妆品店,但是为了能做美容做产品所以挂了别人的牌子?另外就是的确是美容美发沙龙却开个别的店名的收据给我忽悠我?
遇到这样的商家要如何处理么?望给详细点的说明,正对两种可能性都说下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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