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借他申报电话公用招来滞纳金
更新时间:2008-12-08 15:40:11
问题描述:
2006年经人介绍给一个私人经营的公司老板开车兼做业务,我将身份证借他申报电话公用,我2007年春节离开,后无联系,最近电话局向我催要欠费及滞纳金一千余元。等于我离开后他从所租用的亚运村办事处的办公室撤出了,也没通知我撤电话,至今造成欠费。电话局与他联系了,他表示只可付租金,不付滞纳金。滞纳金要由我付,太冤了,电话局要起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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