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是否可以不承认消费在前任商家的消费行为呢?
更新时间:2009-09-01 22:40:45
问题描述:
在A书店注册会员,并交纳100元押金。A书店倒闭后B书店接管,B开始都是完全承认原来在A注册的所有会员,双方并进行多次购书,租借书的交易。后来B发短信告知会员,之前在A书店交纳的押金必须转为现金消费,并重新向B书店交纳押金。我觉得书店的各方面服务都大不如前,想退会并取回100元押金,但是B书店不愿意。请问我可以向B书店取回我的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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