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所承包土地相连,乙考虑到成本,未立合同。要求乙方给以经济补偿,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8-12-06 16:47:38
问题描述:
甲,乙两家均在X村承包土地建果园,两家所承包土地相连,承包期未满。乙考虑到成本,便利等方面,和甲方协商,在甲方果园中修了一条通往自家果园的路(货车可通过)。但双方只是口头协商,未立合同。路修好后,该村村民以该地属于本集体为由,要求乙方给以经济补偿,村民的做法在法律上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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