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政诉讼
更新时间:2008-12-05 19:29:03
问题描述:
本人是一名医生,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区工作,参加了2008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考试分两个阶段:实践技能以及笔试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已经通过,正常情况可以参加9月20、21日举行的笔试考试,但由于卫生局的失误未能把我实践技能考试的分数录入,导致本人没有参加最后的鄙视考试,事后已经查实,卫生局也书面道歉承认失误!我想咨询:如果起诉的地点应该是**法院还是齐齐哈尔市法院?我可以进行哪些发面的赔偿?起诉的费用是多少?如果我是经过高息贷款来打官司,胜诉后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方支付律师费、起诉费、以及打官司引起的贷款及其利息?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