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育,不顾我身体状况,造成感情破裂
更新时间:2009-08-27 17:27:0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三月份结婚,在来月经的半个月之前吃了避孕药,月经之后就怀孕了。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怕出现问题,和我的丈夫还有他的家人商量不通,直至拖到现在,他们都同意要,不管生个什么样的孩子都要,令我很苦恼,为此我们经常吵架,造成我们感情不合。现在我坚决把孩子做掉后离婚,万一生一个不健康的孩子给我个人和国家都带来麻烦,像我这样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吗,有没有对我不利的因素。请您指点迷津,谢谢您及时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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