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能得到我的钱和东西吗?
更新时间:2009-08-26 07:18:23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结婚4个多月,感情还不错.婚后我怀了一个孩子,我们的经济条件让我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他不同意,协商的时候他说如果我坚持不要的话,就离婚.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还是去医院做了手术,手术后我要求离婚.
婚前我先后拿了3万多元和他一起做生意.这些钱现在有一部分买了东西,一部分用了.买的东西的发票上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
我想问,我能离婚吗?离婚后我能得到我的钱和东西吗?这种情况如果上法院的话,会是什么情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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