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理口粮小城镇入户了为什么不能给与土地承包确权
更新时间:2009-08-25 07:04:37
问题描述:
我爱人是1984年自理口粮小城镇入户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的小城镇户口,入户后一直承包着社上的一份土地至今,中途没有以任何方式退给社上,为什么这次确权时,村上以全体村民不同意我爱人继续承包一直承包着的土地,说社上没有她的户口,不登记,不发给确权卡等。本人就此事申请石板滩镇政府协调,现在村支书就是以全体村民不同意,还是不予补登。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这是违法行为的。请问村社的做法合符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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