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房产)继承的案件
更新时间:2008-12-07 11:38:59
问题描述:
在1998年我爷爷就去世了,爷爷奶奶一共有4个子女,在爷爷去世后我们家开过一个家庭会议,会议上决定我们家住到爷爷去,照顾奶奶的日常生活,奶奶是离休干部,生活也可以自理,在会议上口头上大家说谁照顾奶奶,以后爷爷奶奶的房子就是谁家的,但是在5年后就是2003年奶奶也走了,随后我的3个姑姑就开始寻求财产的分割,要求我们家将爷爷奶奶的房子平分,现在这个房子实际上是由我们家控制着,但是姑姑说如果不拿出来分了就要给他们每人一部分补偿,否则将会起诉我们家,我就是想知道,如果起诉我们家的话我们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爷爷去世后的5年里他们都很少来看奶奶的,基本上就没有管过,这些邻居都可以作证,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如果3个姑姑起诉我们家,我们会有什么后果呢?因为爷爷奶奶都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所以我觉得一旦起诉基本可以肯定我们是败诉,最多证明奶奶的那部分我们可以多得到一些,但是房产属于爷爷的那一部分可能还是要平分的。但是就是不清楚败诉的代价有多大,想衡量一下是给付补偿划算还是应诉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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