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场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09-08-23 17:32:05
问题描述:
我开电动车,是正确的路线。 一个老人家步行路线是违规的,和我是正面冲突。老人家手里左手拿着雨伞没有撑开。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挂在我电动车的护杆上,我就急忙刹车 老人家摔坐地下 当时只有小腿擦破了点皮 没有出血 无大碍。我就拦了一辆人力车让她和一位围观者陪同去医院 ,在去医院的路上 (因为我有两个孩子 小的才1周8 )大女儿哭着来电话叫我必须要回家 说我小宝宝嗓子都哭沙哑了,我当时心急就骑着电动车先回家处理了。如果是这样 有什么法律追究吗?
过了一个小时,她们找到我婆婆家里 要求我的电话 说一定要找我 不告诉我婆婆什么事发生 然后她去报交警 把我的电动车也叫交警拉去了 我的电动车是有发票 自己买的 车要怎么才能拿出来
受害者报警了 钱就她自己垫上 现在还在住院 有一个多星期了 她被撞当天有检查 腿拍片了没事 头部XT也做了没事
但她不肯出院 叫我认错 我也认了 但还不出院
高血压,支气管炎说是我引起的
医生说可以出院了 那这证明有用吗? 她本身的疾病治疗费用我该承担吗?
是不是医院的出院证明拿到交警队核实一下 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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