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更新时间:2009-08-22 16:58:05
问题描述:
本人于6月份在重庆一家楼盘看上了一套房子,当时的价格4000这个样子——期房、今年12月交房,觉得各个方面都很满意于是就交纳了2万元的定金并且和开发商方签定了一份认购书,不过认购书上写了要在7天内去交纳余下的首付款并签买卖合同,后来本人因为工作原因到外地工作了两个多月一直没有回来,他们中途也打了电话催促我,可是因为需要本人签合同而我又回来不了所以我叫朋友去开发商处咨询了一下,他们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到时候我去签定购房合同时需要交纳按每天一定数额的滞纳金赔偿就可以了。结果他们今天突然打电话告之叫我明天就必须去签合同,否则他们就会没收我的定金,还说我的一纸认购书也不起作用,那我想问,如果我现在决定不买这个房子了我的定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吗?还有就是想问问,认购书上的名字一定要合同的名字是一个人吗?如果可以不是一个人名字的话我可不可以把这个房子让给别人去购买呢?而且我也知道现在开放商之所以这样着急的催促我去签合同是因为最近这里的房价涨了,他们也是想要么把房子卖了,要么就不如收回去再高价卖出更划算,其实他们如果要收回也正常,不过我觉得我之前的定金是不是应该要退还给我们消费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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