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徽有件民事债务纠纷的案件,追讨欠款。我现在可以控告他们吗?确定来的那几个法院的人是真实国家人员
更新时间:2009-08-22 13:04:41
问题描述:
我是安徽人,在苏州打工。我在安徽有件民事债务纠纷的案件,安徽法院已判,已移交执行厅执行。就在8.15号,当事人债主,带着几个江苏法院的人由苏州当地派出所人员带到我住所,追讨欠款。法院的人说是我们老家安徽法院委托他们来要的,当时要他们出示证件和委托书时,他们不肯出示。因为是当地派出所人员带过来的,都熟悉。所以也就没有一直执着下去要看证件和委托书咯。(钱已给)但后来跟我们老家法院联系,说没有这回事。请问律师,我现在可以控告他们吗?还有,确定来的那几个法院的人是真实国家人员,他们这种做法可以有什么法律名词来告他们,派出所的人是真实的,后来找派出所的人谈过,他们也承认人是他们带过来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