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8-22 09:19:28
问题描述:
1998年,我的朋友主动代我更换房产证,我将相关手续交与他放心地让他去输。不料,更换后,他未经我的同意,私自在房管部门输了他项权证,将我和另一人的房产证拿到银行申请了贷款。贷款前,银行未核实房源,放贷时,银行也未征求房产所有人的意见,贷款合同上也无房产所有人的签字。此后十年银行与房产所有人没有一个字的交流,也未催讨贷款(只听说处分了放贷人员)。多年前,贷款人逃匿。我和另一位房产证的所有者都在寻找他的下落。
目前,我所住房屋即将拆迁,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妥善处理问题?
我对此项贷款有以下疑问:1、贷款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不一致,为什么可以放贷?
2、银行除房证外,还有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是更换房本时交于他人的,只凭这张复印件就可放贷吗?
3、此款可否算违规贷款或无效贷款?
4、如何解决?通过什么途径?
5、贷款人己输离婚手续(03年—04年),资产归女方,债务归男方也就是贷款人。怎么办?
请各位律师为我指点一条出路!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