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这权利吗
更新时间:2009-08-23 17:37:56
问题描述:
我在一单位工作一年三个月后先口头辞职后书写了辞职报告,我们没有签合同,四个同事一起交的,没约好的。8月4号写的,后我的直接领导(小领导)说我们十六号就可以不要上班了,现在我在另外一单位上班,原单位领导向主管部门告状说我们集体辞职让他们单位没发工作,要求局里领导把我们辞退,还威胁说不准参加由县里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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